最新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開學2週,本校同仁於延後開學期間,有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因應措施(以下簡稱請假因應措施)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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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0 年 2 月 10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人事公告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1,372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二、有關旨揭請假因應措施摘述如下: 三、、本府各類人員(含公教人員、聘僱人員、工友、技工、駕駛及非編制人員)如於本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有子女照顧需求者,請依前開請假因應措施辦理。 四、另依教育部函略以,各機關(構)學校教職員(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本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依規定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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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 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給假一覽表(1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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