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個人申請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說明 發佈日期 2024 年 6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試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966 公告內容 依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3年6月6日至113年6月7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無論正取或備取,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3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且未依限放棄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相關附件 【2024-06-05】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 【2024-06-04】市長及局長錄製本市各級學校畢業學生祝福影片